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
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大楼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大楼的人身和
财产安全,依靠现有的高科技联网平台,拟制定该大楼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如下:
一、 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维修范围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消火栓系统;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 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
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 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 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
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e. 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
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
通讯线路、
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2、 消火栓系统
(5) 每半年对
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
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7) 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每月对水源
控制阀、报警
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
作状态。
(2) 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 每月对
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
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4) 每月对喷头进行
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7)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4、气体灭火系统
(2) 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
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
(3) 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
蜂鸣器是否动作。
(5) 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 每季度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 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2)每季度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6、防排烟系统
(1) 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
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
风阀、
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8、其它
(1)每季度检查
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2)每月检查
集水坑排设备、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三、维护标准
1、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设备发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
下应及时向贵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 提供详细的
月检、季检及年度
试验报告,以方便贵单位备案。
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公司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贵单位承担。